3.1.1.南航明珠俱乐部以“里程”作为累积单位,里程累积的基本计算单位为公里。
3.1.2.入会前且在补登期内的有效乘机可以通过里程补登累积。
3.1.3.里程账户仅供个人进行里程累积。
3.1.4.团队机票、里程兑换的奖励机票、旅游同业或其他特殊折扣机票和免费机票、专机和包机航班机票不可累积里程。
3.1.5.非自愿变更后的机票按变更前舱位及航段累积里程,非自愿变更行程的机票按原购票行程累积里程。
3.1.6.里程兑换的奖励升舱机票、促销获赠的免费升舱机票、非自愿升舱机票按未升舱前所购舱位累积里程。
3.1.7.无论是自愿或非自愿转乘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如果您最终乘坐的航班不在会员可累积的范围之内,该次航班则不可进行里程累积。
3.1.8.会员的里程将累积其本人的里程账户,不同个人的里程账户不得合并使用。
3.1.9.为保证会员获得的里程能准确及时地累积到其账户中,会员应按会员手册中里程累积办法执行。
3.1.10.请保留您所有的里程登记资料(包括机票/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和登机牌原件、合作伙伴消费账单等),以便您进行里程的核对查实。
3.1.11.为了确保里程准确累积,请在订座购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或使用合作伙伴产品或服务时出示您的南航卡或提供南航卡号,并确保旅客姓名、身份证件信息与您会员账户中登记的一致,保留好机票和登机牌,直至确认该次乘机的里程已准确累积到您的里程账户。
3.1.12.如会员乘坐符合累积范围的代码共享航班,将基于客票上显示的市场方航空公司、航班号、订座舱位等航班信息累积里程。
3.1.13.当搭乘南航或航空合作伙伴的航班时,对于同一个航段会员只可选定一家航空公司的常旅客计划累积里程。每次符合累积标准的飞行记录仅可记入一个航空公司的一个会员账户,不可在多个账户重复累积。